图为内蒙古阿巴嘎旗人民法院巡回法庭法官在牧民家秉烛开庭。法制网记者史万森摄
编者按
在内蒙古,一些蒙古族居民不大会说汉语,而汉族居民又不会说蒙语。每当他们到法院打官司,法官就同时用两种语言为他们进行诉讼,这就是双语诉讼。运用双语进行诉讼活动,在我国西部的内蒙古、新疆、西藏等地较为普遍,不仅方便了少数民族地区的当事人,还有效维护了其合法权益。
我国宪法规定,各民族公民都有使用本民族语言文字进行诉讼的权利。人民法院和人民检察院对于不通晓当地通用的语言文字的诉讼参与人,应当为他们翻译。
从今天起,陆续推出“西部双语诉讼现状调查”系列报道,对内蒙古、新疆、云南三省区法官、检察官运用双语办案情况及面临的难题进行报道,敬请关注。
西部双语诉讼现状调查·内蒙古篇(上)
法制网记者 史万森
3月27日,内蒙古锡林浩特,锡林郭勒盟中级人民法院民三庭,阿巴嘎旗一起农牧业承包合同纠纷案二审正在开庭审理。
主审法官胡雅格告诉记者,本案的原告班吉日嘎其是阿巴嘎旗别力古台镇敖伦宝力格嘎查(村)的牧民,嘎查重新调整草场,将她家秋营盘的910亩好草场调整给了本案的第三人米基德。而重新调给她的910亩草场沙化得厉害,不长草,利用价值不高,所以,原告要求归还原来的910亩草场。
原告的代理人是她的女婿任成荣,汉族,讲汉语;被告阿巴嘎旗别力古台镇敖伦宝力格嘎查法定代表人嘎查达(村委会主任)胡日查、第三人米基德的委托代理人巴达仁贵(米基德的儿子)讲蒙语,案件就得由精通蒙汉语言文字的双语法官来主持开庭审理。
这样的原、被告结构在锡林郭勒盟甚至内蒙古全区都极具代表性。阿巴嘎旗法院副院长陶利荣告诉记者,牧区的情况很特殊,有的夫妻俩的语言都沟通不了,媳妇讲蒙语,丈夫讲汉语,媳妇起诉用蒙语,丈夫代理则用汉语。
懂双语的法官充当翻译角色
胡雅格的庭审并没有什么特别,只是显得更加忙碌。讲汉语的一方当事人陈述完后,法官要把他的话翻译给讲蒙语的一方当事人,而讲蒙语的一方当事人的陈述,法官又得把它翻译给讲汉语的一方当事人。同样的话等于说了两遍,开庭的时间自然也就延长了一倍。这期间,法官更多时间是在充当翻译角色。
这是语言翻译。胡雅格说,有时还得翻译文字。因为双方当事人语言背景的不同,使用的语言文字也就不同,所以,提供的证据材料也常常是两种文字。法庭当庭举证质证,就得把这些证据全部翻译成双方当事人都能看得懂的东西。
而据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检察院翻译处处长阿木尔介绍,由检察院提起诉讼的案件中,有百分之六七十的材料需要翻译。
锡林郭勒盟中院民三庭庭长彭秀英说,本来,开庭时双方的当事人都应该有专门的翻译人员,而不应该由法官既当裁判又给双方当事人进行翻译,这一方面增加了法官的负担,另外也不符合有关规定。但法院一般没有专门的翻译,或有时法庭那样要求,又增加了当事人的诉讼成本。所以,双语诉讼大都成了懂双语的法官一边翻译一边审理。
法律专业用语翻译容易走样
彭秀英说,两种语言带来的问题很麻烦,有时候用同一种语言文字的人一看就明白、一听就清楚的东西,在翻译时却很难准确翻译出原来的意思,很容易走样,尤其是涉及到法律专业用语的时候,不具备法律职业背景的翻译常常译得风马牛不相及。
彭秀英介绍了该院正在审理的一起案件。她说,该案中有一份蒙文证据,懂蒙文的一看就是一份遗嘱,是关于遗产的处置问题,可这份证据经过有关部门翻译成汉语后,却变成了委托代管,遗产处分关系经过这么一翻译变成了委托代管关系。
彭秀英说,甚至一些有法律背景的翻译人员,因为对案情不全面掌握或翻译者缺乏审判实践经验,在案卷、证据的翻译过程中同样容易出现问题。
而蒙文法律法规、司法解释等资料的缺乏也造成了翻译人员甚至法官在翻译实践中缺乏依据。阿巴嘎旗法院一位法官讲,如“担保、质押、扣押”,即使是从事审判工作的法官,把它们翻译成蒙语也只能是个大概意思,很难把它们之间的区别明确界定。所以,就出现了不同法院或不同法官翻译出的法律版本千差万别。
过去,自治区一些部门曾经把新出台的法律法规司法解释翻译成一些小册子,下发到基层政法单位,而近几年却很少能见到。去年,自治区第一本《汉蒙法律名词术语辞典》出版,这在一定程度上缓解了基层对法律资料的需要,但该词典的编辑也有年头了,因为经费原因持续了8年才出版面世。
阿木尔说,也存在一些基层部门不注意使用现有资料的问题,发下去以后一段时间不用就和废旧书报一起处理掉,需要的时候找不到了。他说,现在也确实有一些资料非常短缺,比如检验、鉴定方面,侦查方面,还有民事诉讼方面像知识产权、合同法等内容的资料。
法官检察官翻译资质成困惑
更令阿木尔感到顾虑的是,根据法律规定,翻译人员要有相应的资质,但多年来,从事双语诉讼的检察官忙于诉讼业务,职级走的又是检察官序列,很少有人去参加翻译资格的考试。而随着人们法律意识的提高,有人开始质疑检察官的翻译资质,目前已经出现了法院对检察官翻译的案卷、证据不认可的现象。
有资质的翻译部门可能不懂法律,懂法律的法官检察官可能没有翻译资质,这也可能成为一段时间内困扰双语诉讼的一个重要问题。
锡林郭勒盟中院民三庭专门负责涉及民事诉讼的双语案件审理,该庭共有6名法官,基本都能使用双语开展诉讼活动并制作双语法律文书。彭秀英说,“除了少数的知识产权案,该庭百分之八九十的案件都是双语或蒙语案件。”
据介绍,双语诉讼一般都涉及到牧民当事人,而牧民大都分散居住在千里草原,有时想找当事人、证人或送达法律文书等都非常困难。彭秀英说,上诉人在中院上诉立案后就没了影踪的情况经常见到,所以涉及到双语诉讼的案件有时很难能够按照审限结案。
阿巴嘎旗人民法院巡回法庭庭长乌恩奇给记者描述了一次寻找当事人的经历。他说,当时正是夏天走浩特(游牧)的季节,他们要找一位当事人送达法律文书,有人告诉他说那人就住在山那边,前几天他还看见过。结果法官翻了几座山,连个人影也没见到,终于又碰到了一位牧民,一问,说那人搬到边境上去了,边境什么地方?不知道。
彭秀英说,锡林郭勒盟中院民三庭的案子百分之八九十都在牧民家里开庭,把当事人召集到中院来开庭几乎是不可能的事。而寻找当事人也要避开牧民春季接羔、秋季打草的大忙季节,冬季又往往是大雪封路,所以,案件只能集中在夏季的几个月里审理。到时候,全庭基本上是倾巢而出,找到一方当事人把人带上,再找另一方当事人,就在另一方当事人的家里开庭。
茫茫草原,一走好几千里是常事,方圆几百里可能就有一户牧民,如按规定要求不吃当事人的饭就得饿死,更不要说去找翻译!从这一点说,法官就是不想给双方当事人当翻译也不可能。
双语诉讼普遍法官急需培训
彭秀英说,双语诉讼法官的翻译“职责”也对双语法官的素质提出了新的要求。但现状是有关蒙语的法律培训资料基本没有,一些蒙语的法律培训班授课老师也往往是用汉语进行讲授。而目前在内蒙古的大学法律教育中,也只有很少的学校的法律专业使用蒙语授课。这就造成双语审判人员整体素质不高的局面。如阿巴嘎旗,本科全日制学历不到10%。
锡林郭勒盟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黄宝宪说,锡林郭勒盟是自治区使用双语诉讼最普遍的地区,除了东南部的多伦县主要使用汉语开展诉讼活动外,其余的11个旗县市都涉及到双语诉讼。现在全盟共有法官377名,其中双语法官109名,占法官总数的28.9%,是全区平均数的4倍。锡林郭勒盟也是自治区开展双语诉讼最好的地区之一。